登录 | 注册

标题:早有定论

作者:万永 创作时间:2007-01-23

尺寸:4296 x 3058 发布时间:2007-01-23

类别:财经 点击:3245

说明:

“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而是逢涨必听。”这是前段时间,某市官员对于市民所关心的听证会制度作出的表态。   听证会制度经过了最初的热捧,慢慢演变成了“逢听必涨”的现实,听证代表的意见对政策制定产生不了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导致公众对流于形式的听证会产生了排斥情绪。某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官员说:“听证会并不是完全的逢听必涨”,同时,他还举了个“许多代表都赞成对公园门票涨价,但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公园门票的涨价政策并没有出台”的例子来证明。代表都赞成涨价,为什么不涨?这不是不尊重听证代表的意见吗?已经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因素,开这个听证会的意义又何在?实际上,这个例子更是从侧面证明了现在的听证会制度已经流于形式。   其实,对于各种听证会确实应该是“逢涨必听”,而不是“逢听必涨”。“逢涨必听”是对程序的尊重,值得肯定。但是,预设了一个“涨”的前提,听的结果就只是什么时候涨、涨多少的问题了。因此问题的实质不仅仅在于程序,更在于真正吸纳各方利益和意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在于对听证代表意见的实质尊重,真正让听证会制度发挥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私权的作用,真正成为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保持社会稳定,协调各方力量,促进社会公共活动多元化、民主化的“润滑剂”。   公众对听证会制度形成“逢听必涨”的看法,来自于长期的观察和实践积累,我们的相关部门不应简单地用“逢涨必听”来纠正公众对听证会制度的“误解”,而要对听证会制度进行改革,用实际的努力来改变公众的印象。   谁来主持听证会?这是首先要改的,我国的听证会多由有价格管制权的部门来主持,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价格管理部门自己当自己案件的法官,自己给自己案件先判后审,当然会流于形式。根据国际惯例,听证会一般由立法机关的相关委员会来主持,以便于直接与立法对接,充分体现听证的权威性,在我国可以由人大的相关委员会或者在人大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来主持听证会,再向政府提供建议。听证会听什么?这是我国听证会制度第二个需要改变的。我国的听证内容往往被人为地预先划定,往往是孤立地在就价格论价格,局限在了价格的浮动范围上面。   现代社会,我们应该相信草根阶层的智慧,不要把听证会变成为一场毫无吸引力的简单智力游戏,应该把更宏大的背景和改革建议纳入到听证会的范围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改革的成本,使改革获得通盘思考的机会。谁来参加听证会和怎么进行听证会?虽然相关政府部门强调“没有一个代表是指定的”,但公众还是不放心,我们何不学习一下发达国家的做法,在媒体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议题和规则,接受公民自愿报名呢?听证的时候,整个过程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公众的担心不就自然解开了吗。   有了听证会,是一个进步,但要认识到这仅仅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要不断完善听证会制度。

0

万永

关注

兜不住

社会生活

2969
2605 x 3200 px

黄灯改啦?!

社会生活

2551
2166 x 2612 px

“8”时代

财经

2851
3066 x 3261 px

万永

关注
早有定论
3245
0
发布时间:2007-01-23
6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