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婚前检查
作者:邝野 创作时间:2005年07月
尺寸:1813 x 1761 发布时间:20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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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黑龙江成为国内唯一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省份 2005年7月1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6月24日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