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当防卫慑歹徒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9月
尺寸:2362 x 1865 发布时间: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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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戏画闲言 正当防卫慑歹徒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8月27日晚,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时,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新闻出处: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18-09/01/c_1123365322.htm) 昆山警方处理的这一案例,已成为中国法制进步进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亿万同胞一条声地为昆山警方依法处置的坚定态度叫好,正是广泛民意的真实反映。 无论如何,我们的法律必须成为保护人民、制裁坏人的牢不可破的坚盾,而不是相反地让歹徒有空子可钻,使受到欺负的好人无所依靠。有道是: 无辜百姓岂可辱,正当防卫慑歹徒;法律恰是最强盾,好人受护恶汉除。 法律给在坏人面前受到人身威胁的好人以正当防卫权,其必要性和正义性都是无可置疑的。而让法律的相关条文真正落实到社会生活中,正是使社会更趋稳定、令百姓确保平安的重要实际步骤,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