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收取“红色宣传费”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9月
尺寸:1063 x 803 发布时间: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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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戏画闲言 大学原党委书记:收取“红色宣传费” ·吴之如·文并画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原山东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临沂大学党委书记丁凤云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侵吞的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万余元。此外,有些“好处费”,丁凤云就是在“红色宣传费”的名义下收取的。 (新闻出处:http://money.163.com/16/0616/17/BPMUNHJ800253B0H.html) 原来,热衷于“红色宣传”的“原常委、部长、书记”,其做人的本色却恰恰并非如她所宣传的那样是什么“红色”,而是贪财爱钱的灰暗之色。尤其与许多贪官不同的是,除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数百万元公款外,就连她为粉饰装扮自己所作的言不由衷的“红色宣传”,也浸透了贪婪的腐臭污水,私下里收取了一笔又一笔美其名曰“红色宣传费”的“好处”,真是既要名又捞利,顶着权力乌纱的淫威,在暴富发家的美梦引导下一步步地陷入蜕化变质的腐败泥潭。有道是: 收取“红色宣传费”,沽名钓利仗官威;明说崇高漂亮话,暗生贪婪腐败霉。 其实,明披红袍腹藏黑水而表里不一的贪官比比皆是,决不止丁凤云“一花独锈”。这伙腐败分子,怀着最肮脏的鬼胎,却偏要摆出最圣洁的姿态,为的是攫取更大的权力,爬上更高的权位,以便实现他们“号令一方,富甲天下”的臆愿。 但是,反腐败斗争的劲风,一扫曾经一度泛滥于官场的赃官恶习,向人民展示了清新正气的强大力量和光明前景。近日,“原常委、部长、书记”丁凤云也被押上了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等待着接受法律公正严明的判决,就是依法治国之风吹向华夏全境的又一个明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