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敢“有意见去咬狗”?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9月
尺寸:1063 x 782 发布时间:2018-09-02
类别: 点击:5193
说明:
●戏画闲言 敢“有意见去咬狗”? ·吴之如·文并画 《福州晚报》报道,近日傍晚,女生小林走路经过福州市仓山区学生街附近的一条小路时,突然被路边冲出的一条狗咬伤。女生要求在场的狗主人赔偿,不想对方竟称“如果有意见,你自己去咬狗一口啊”。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60626/n456332823.shtml) 狗主人训狗无方,管狗不力,甚至压根就不想管住自己养的狗,放纵自己养的恶狗当着自己的面咬伤路人,不肯爽快承担责任,反而拒绝救治伤者,竟然还说出“如果有意见,你自己去咬狗一口啊”这样的混账话,真让人愤怒:自己养的狗不通人性,难道你也不通人性么?有道是: 敢“有意见去咬狗”,人话兽语也合流?戏弄良知太卑劣,糟蹋文明沾污油。 做人总该有起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不然,如何显示出人与动物的巨大分野。福州街头的这名纵狗咬人者,虽然在受害者报警后迫于警察的调解压力,最后不得不带着被狗咬伤的女生去医院处理伤口并打了疫苗,但是,他的一番不光彩表演,却在不经意间暴露了自身人品的欠佳和人性的缺憾。 法制社会的众多成员,言行都必须受法律的管控和道德的约束,社会才会正常运转真正和谐,天下才能太平,百姓才能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