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纵火竟为零花钱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9月
尺寸:1063 x 795 发布时间:20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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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戏画闲言 任性孩子:纵火竟为零花钱 ·吴之如·文并画 《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汉川一名初三学生,只因未要到零花钱,一天之中在家中两次纵火。待父母离开宿舍后,小龙用打火机点燃宿舍床铺,随后将门反锁,自己跳窗离开。办案民警向楚天都市报通报此案案情,并提醒广大家长从此案中吸取教训,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性格。 (新闻出处:http://news.qq.com/a/20160629/015577.htm) 这娃子任性得也太出格了,已经不止是有违做人的道德,而且明明白白地触犯国家法律了。在家属强烈要求下,事发当天,警方将其刑事拘留,实在是天怒人怨,不得不为啊。 只是,任性孩子的父母真该认真反思一下自己教子无方的惨痛教训。想来这对夫妻也和许多家长一样,就生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自小娇生惯养,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宠得人间少见天上绝无,孩子又哪能不养成浑身的怪毛病恶习气。父母都是打工者,收入有限,一家人又身在外地租房居住,其实家境并不算好。但平日里这爹妈每天都给孩子20元零花钱,恐怕已经属从全家生活费中硬挤出来的了。偏偏这一天,孩子却非要父母给50元零钱不可,未得应允,竟手执打火机两次在家中纵火,摆出了一副少年无赖的架势。如此恶行,哪一家为人父母者能够容忍?有道是: 任性孩子太疯癫,纵火竟为零花钱;狂妄宠儿缺家教,兀自无法更无天。 人们当然觉得这个泼孩又可恨又可怜,小小年纪便沾染了十分浓重的痞气;同时,“子不教,父之过”,他的父母对于他步入偏执乃至犯法的歧途,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教养责任。爱孩子爱到过度溺爱的地步,到头来很可能会适得其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