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标题:“替人消灾”收贿款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8月

尺寸:1063 x 855 发布时间:2018-08-28

类别: 点击:4246

说明:

●戏画闲言      “替人消灾”收贿款 ·吴之如·文并画   《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公诉科原科长徐志高,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者谋取利益,“替人消灾”,受贿人民币63万元、美元5000元,以及价值3.8万元的江阴华地百货购物卡,犯受贿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60924/n469075404.shtml)   “原科长”的职务之便,说白了就是利用手中权力,帮违法者甚至犯罪者减轻罪责乃至逃脱罪责而已。以此获取不义之财,当然纯属腐败之举。他的受惩,完全是法律的体现、正义的伸张。有道是:   “替人消灾”收贿款,贪赃枉法敢闯关;反腐不是毛毛雨,“老虎苍蝇”俱胆寒。   坚决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才能真正遏止腐败的势头,国家才能强盛,社会才能和谐,百姓才会幸福。假如公仆都像上面提到的那位“原科长”那样,乐于收受贿赂然后替违法乱纪者“消灾”免遭处罚,那么,腐败浊潮的肆意泛滥,必将给国家给人民造成莫大的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惩处那些敢于违法犯罪者,才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可靠保障。

0

吴之如

关注

当好“科学守门人” 

20211
2953 x 2184 px

请来代驾亦酒驾

20688
2953 x 2110 px

促销套路宜当心

19011
2953 x 2146 px

吴之如

关注
“替人消灾”收贿款
4246
0
发布时间:2018-08-28
6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