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影视票房造假也是商业诈骗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8月
尺寸:1063 x 814 发布时间: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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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画说两会 影视票房造假也是商业诈骗 ·吴之如·文并画 《新京报》报道,近年来,影视数据造假问题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各种票房注水、收视率造假、点击量虚高等案例不时发生。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曹可凡、著名编剧赵冬苓表示,将提交建议,建立公平客观的文艺评价体系,以打击影视数据造假现象;电影票房注水实质是商业诈骗,“建议使用刑法处罚”。全国政协委员、导演陈凯歌表示,目前影视行业存在的虚假票房现象,非解决不可。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70305/n482387664.shtml) 影视票房造假,是一些号称文化人干的不文雅不光彩的下作之事。很遗憾,在大力倡导精神文明的年代里,这类事却被影视界的某些经纪人或明或暗地干得津津有味,动力便是这么做能够多捞到许多钱。无疑,此事对于文化界的众多守法人士来说,则是极不公平的。它对于社会文化的传播发展,对于社会文明和社会公德的演进,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因此,文化界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此现象表示愤慨,视作一种商业诈骗,正是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体现,而决不是无病呻吟,更不是多管闲事。有道是: 票房造假属诈骗,影视岂可不避嫌;本是世上文雅事,贪钱却将路走偏。 看来,代表、委员建议立法打击影视数据造假现象,在强调依法治国的社会大背景下,不失为净化文化市场、促进影视作品健康发展的有效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