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贩卖信息成“内鬼”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8月
尺寸:2362 x 1861 发布时间: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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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戏画闲言 贩卖信息成“内鬼”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武汉警方日前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截获被贩卖的股民信息180万条。警方调查发现,泄露信息者为武汉一家金融公司的“内鬼”。犯罪嫌疑人张某等4人因涉嫌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被警方刑事拘留。 (新闻出处:http://news.nen.com.cn/system/2017/11/26/020213736.shtml) 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谁若为了谋取私利而蓄意窃取并泄露甚至贩卖,当然必须依法惩办。武汉一家金融公司的“内鬼”,凭借工作之便肆意盗取股民信息并在网上兜售牟利,无疑是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正是咎由自取,决不冤枉。有道是: 贩卖信息成“内鬼”,利欲熏心邪念飞;公然违法干贼事,鼠辈行径胆特肥。 时下相当猖獗的网络诈骗活动,起因多由公民信息被泄露而便于犯罪团伙实施罪恶诈骗,招致许多无辜百姓蒙受沉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因此,政府的相关部门尤其是警方,为了群众的安宁和社会的和谐,果断出手打击犯罪分子,就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单位高度警惕,多作自查,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严防隐藏的“内鬼”因职务之便窃取公民个人信息而引发网络诈骗事件,恰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步骤。 外防外贼,内打内鬼,天下才能真正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