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红头文件莫违法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8年07月
尺寸:2362 x 1859 发布时间:2018-07-28
类别: 点击:2862
说明:
●戏画闲言 红头文件莫违法 ·吴之如·文并画 《人民日报》“金台锐评”载文称:红头文件具有普遍的约束和规范社会公众行为的效力,其制定程序就一定不能马虎潦草、敷衍了事。反思一些违背国家法律、侵害公众利益的红头文件出台过程,大多与基层政府机关行事不懂法、不讲法、不守法有关。 (新闻出处:http://news.sina.com.cn/c/2018-03-28/doc-ifyssfme1805653.shtml) 挟“红头文件”之威,强制推行某些明显违规甚至违法的做法,成了某些地方尤其是基层公仆所倚重的“工作方法”,虽非原创,却颇得心应手。譬如《人民日报》这则评论所举的几则真实事例:其一,为迎接“世界水日”,“提高居民节水惜水意识”,山东省滨州市水利局和住建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将于某日停水11个小时;其二,有的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要求“复婚不准操办酒席,违者礼金全部没收”;其三,有的变相出台违规的职业资格认证,要求从业人员必须交费参加培训。 这几例堪称“奇葩红头文件”要求民众所做之事,按一般人的常识推断,都不合乎法律规范,但却都出自基层政府部门的官方之手,可见,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要层层落实,还确实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法律意识的欠缺,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并非只是一般人员的现状。有道是: 红头文件莫违法,施令岂可随意发;请君学透治国策,循规依律兴中华。 基层政府部门的决策不可轻率,红头文件的形成尤须慎重,要严格按政策尤其是国策行事,万不可违反法律、违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愿。这,其实也是公务人员理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