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保健品广告未审禁上网
作者:尹志烨
创作时间:2016年7月
尺寸:2422 x 1568
发布时间:2016-07-09
类别:
点击:2231
说明:
工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保健品广告未审禁上网
昨天,工商总局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等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016年07月09日来源: 北京晨报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6-07/09/c_1291305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