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借钱遭拒开罚单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6年03月
尺寸:1063 x 819 发布时间:201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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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戏画闲言 财政官员:借钱遭拒开罚单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中央纪委日前通报,2013年,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成员、专员助理李长林带队检查某上市公司期间,违规要求该公司安排入住五星级酒店,多次接受宴请,并利用职务之便向该公司董事长提出借款1000万元。借款要求被拒绝后,未经请示向该公司发文作出处罚。2015年7月,李长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60302/n439068323.shtml) 作为财政部官员,李长林当然不会不知道党纪国法,不知道财经纪律。此官带队检查某上市公司,要住五星级酒店,欣然接受宴请。若仅止于此,倒也罢了,不过是大耍淫威,大显派头,作风浮躁,意识腐朽而已。令人惊愕的是,他居然“利用职务之便向该公司董事长提出借款1000万元。借款要求被拒绝后,未经请示向该公司发文作出处罚。”显然,所谓“借款”千万,并非单位给他布置的工作任务,完全是私人以权谋私,有借“检查”之机大敲竹杠甚至索贿之嫌。图谋未成,又擅自开出罚单,进行报复。若查实如此,则恐怕其行为就决不单单是违规之错,而涉及腐败犯罪了。有道是: “借”钱遭拒开罚单,索贿不成把脸翻;有权在手忙滥用,何惧腐败栽泥潭。 曾经官威赫赫的李长林被“双开”了,再次验证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民谚。如何保证党纪国法的权威,而使众多的权力岗位上不再出现新的“李长林”,是值得所有公仆认真思索的问题。这一问题若得不到真正解决,什么社会和谐、国家富强、人民幸福,都可能大打折扣,甚至一朝泡汤。这正是中央决心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意义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