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索要回扣“防受贿”?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6年02月
尺寸:1063 x 849 发布时间:20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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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 索要回扣“防受贿”? ·吴之如·文并画 《重庆日报》报道,有网友爆料称,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规定,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基药采购结算时,相关药品供应商必须先行给予卫计局不低于12%的供应货款返利,这些采购药品的医疗卫生机构才向药品供应商支付药款。七星关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这么做目的不是吃“回扣”,而是为了防止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60220/n437934096.shtml) 稍有社会常识的人都明白,这则新闻中所谓“不低于12%的供应货款返利”,其实就是向药商索要医药回扣。这家卫计局的意思,说白了就是:这钱与其你拿,还不如让我来拿。下属拿了,就是受贿;我拿了呢,是明谋正取,不信,有我发的红头文件为凭。 药商塞给的医药回扣,不论是谁拿了,必然的结果就是推高了药品价格,不但使得广大患者和家人的医疗负担变得更加沉重,也增加了国家相关医保制度的推广难度。这笔黑钱,下面卫生院的医务人员私自拿了,当属受贿无疑。但是,若这钱由卫计局出面拿了,也未必就变得光彩起来,或许很可能会在种种借口和名义下变成单位小金库的家底,而为奢糜之风的暗中盛行备下财力基础,甚至直接流入权势者的私囊,作了腐败行为的铺垫品。当事者回应质疑时所谓“返利金都用在群众身上”的说辞,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有道是: 索要回扣“防受贿”?蔑视制度敢违规;钟爱黑钱近腐败,当心邪路陷不归。 相信有关部门会从反腐倡廉的大局考虑,对此事作出认真的调查处理。以职权谋私的做法,不管披上如何漂亮的外衣,都不是坚持为人民服务观念的公仆们应有的正常之态。只有全体公仆都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和纪律,清正廉洁的风气,才会战胜形形色色的腐败陋习,从而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