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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莫让国企领导“既当高官又拿高薪”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5年09月

尺寸:1063 x 810 发布时间:2015-09-21

类别: 点击:1624

说明:

●戏画闲言      莫让国企领导“既当高官又拿高薪” ·吴之如·文并画   《信息时报》报道,《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国企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此,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国企高管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体制外的高薪。”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50914/n421028848.shtml)   某些“国企高管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体制外的高薪”,高官高薪两兼享,实惠捞足更风光,如此美不胜收的快活事,对于事主当然至善至美;但是,对于国企自身的发展来说,却未必是好事,既偏离了社会公正的原则,又埋下了引发腐败的伏笔,终将成为阻碍企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现在,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公布了,为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作出了必要的规范。   正如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所说,用人制度改革可以有效激发国企经营者的积极性:组织任命的出资人代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应该拿政府规定的报酬;由董事会向市场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包括总经理在内可以拿市场化的薪水。如此,企业及其成员才能充分激发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也才能防止官员因为既当高官又拿高薪而享有特权滋生腐败。有道是:   高官高薪岂独占,国企领导莫贪婪;特权过盛易腐败,廉洁奉公始心安。   实践表明,国企用人机制市场化、去行政化的总体思路是合乎社会发展方向的,理当大力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指导意见》的出台,值得国企的领导者们认真学习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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