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终身追责”
作者:尹志烨 创作时间:2015年8月
尺寸:2668 x 1813 发布时间: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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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中共出台文件对官员损害生态环境“终身追责”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记者崔静 华春雨)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对官员损害生态环境的责任“终身追究”,并细化了追责的具体流程,为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悬起一把“制度利剑”。 《办法》明确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并将“终身追究”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明确提出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依法治理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中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因为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而被追究责任的事例并不少见。今年6月,甘肃省1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而被追责。其中,武威市环保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武威市委、市政府和甘肃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此外,凉州区环保局局长、副局长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08月17日来源: 新华网
尹志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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