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官员配偶莫经商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5年05月
尺寸:1063 x 819 发布时间: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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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戏画闲言 官员配偶莫经商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要求,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规定还明确了“一方退出”机制,即对于有违规定所列情形的领导干部,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动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50505/n412370257.shtml) 许多年来,官场腐败的常见表现形式多为官商勾结暗箱操作的权钱交易。而有些贪官,则直接是自己当官,配偶或子女亲属经商,官商就在家中结成一体,这权钱转换就在自家进行,既快捷又简便,因而自认为配合得天衣无缝、独成一体,实现暴富可谓如鱼得水、一发而不可收。这类官僚家庭式或家族式腐败,成为当今社会最为阴暗也最被人民大众深恶痛绝的负面因素之一。 因此,要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令官员不能贪、不敢贪以致不愿贪,使得反腐倡廉成为全体公仆的自学行动,尤其是防止官商勾结,就必须在官员施政和眷属经商方面制定较为明晰而严格的制度法规,以为规范,强令施行。从这个角度看,上海市规定“市级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是既符合中央精神,也合乎民众意愿的恰当之举。特别是明确了“一方退出”机制:“对于有违规定所列情形的领导干部,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动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由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这就堵住了官员腐败的一条重要通道。有道是: 反腐倡廉开良方,官员配偶莫经商;警钟长鸣规矩在,清风和煦映阳光。 当然,不是说有了制度规定,反腐败局面就万事大吉了。要让制度不打折扣地执行,除了执行者的政治觉悟和高度负责精神外,尚需由广泛而有效的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来予以保障。只有制度与监督双管齐下,清正廉洁的吏治才可能全面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