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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体罚学生酿悲剧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4年05月

尺寸:1063 x 839 发布时间:2014-05-10

类别: 点击:2606

说明:

●戏画闲言        体罚学生酿悲剧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4月30日上午10时许,安徽阜阳颍南小学六年级学生李某某,被授课老师邹某某批评体罚。约1小时后,李某某从6楼窗台坠下,经抢救无效死亡。邹某某已被投送阜阳市拘留所执行拘留。当地正在对事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40504/n399093390.shtml)   “打是亲,骂是爱”之类的道德说教,历来都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于是,家长打骂孩子,被视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当然手段;同样,先生打骂学生,也被当做师长关怀晚辈的负责任之举。这类过时的观念,至今仍然顽固地残存在某些家长乃至教师的头脑里,时常会不自觉地冒出头来。仅近来就有不少新闻涉及此事,譬如某些家长体罚孩子,甚至有家长在打孩子时失手置子女于死地的极端例子,令人闻之不胜慨叹;而少数教师也染上动用暴力的嗜好,在教育中小学生甚至幼儿园孩子时,竟然动手动脚,将体罚当做了最有效的管教孩子的法宝。   以现代理念审视这类“教育”行为,则非但对教育是一种无法容忍的扭曲,也是对人性的一种粗暴的摧残,是对人权的公然侵犯。它置学生的人格尊严于不顾,将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当成了施暴的靶子,可算是文明时代的野蛮样本。安徽阜阳颍南小学学生因遭老师体罚而坠楼死亡这样的人间悲剧,又一次为教育界敲响了文明执教的警钟。有道是:   体罚学生酿悲剧,少年丧命引唏嘘;尊严最忌乱糟践,师道仁爱岂多余。   体罚子女或学生既与现代教育理念格格不入,更违反了现行法律。无论老师还是家长,只有教育引导孩子的义务,没有打骂孩子的权利。这一点,其实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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