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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爆粗导游”遭罚款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4年01月

尺寸:1063 x 857 发布时间:2014-01-11

类别: 点击:2080

说明:

●戏画闲言        “爆粗导游”遭罚款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云南丽江一“黑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丽江市旅游局在查清事实后,对涉事旅行社依法罚款30万元、对爆粗口的无证导游依法罚款1万元。丽江市长称:“对一切损害丽江旅游形象的事件和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绝不姑息迁就。”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40106/n392985188.shtml)   这样的导游,别说是无证的“黑导”,就是有证的“白导”“红导”,恐怕在各地也绝非个别。唯钱是图的经营观,扭曲了某些旅行社及某些导游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他们看到的游客,只是挂着衣衫、兜里装着钞票的衣架,他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伸手掏兜捞钞票这一简单动作而已。可惜,游客是人,活生生的人;他们兜里的钞票,别人强掏是不行的,得让他们对服务感到满意而后自愿掏钱才行。   旅游走入寻常百姓家,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新事物。从前,政治运动不断,人民生活困苦,谁有能力有雅兴外出游山玩水呢,何况,那是“封资修”一套,属于革命对象呀。如今,每年有千百万甚至数以亿计的普通百姓在节假日结伴或者举家出游,这一现象本身就是对持“今不如昔”论的反改革开放者的有力反驳。只是,物质文明上去了,精神文明也得紧紧跟上才好。游客中的不文明陋习,当然要克服;而景区接待方尤其是导游们的素质,同样需要不断提高。强迫游客购物,否则就口出秽言肆意污辱,这样的导游作风未免太粗野太恶俗了。有道是:   “爆粗导游”遭罚款,亵渎文明岂相安;愿看今日风景线,好山好水好人寰。   丽江方面关于对损害旅游形象的事件和行为采取零容忍的表态,表明了各地公仆也意识到,社会文明需要有制度引导和保障,需要相关部门必要的社会管理。人们乐于看到:环境污染同精神污染同步治理,山水之美与人文之美相映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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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粗导游”遭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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