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许可排污“贿”作主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3年10月
尺寸:1093 x 832 发布时间:201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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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 许可排污“贿”作主 ·吴之如·文并画 新华社报道,黄强在担任广西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期间,收受汇威选矿厂所送的现金5万元及烟酒等礼品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说情,致使该选矿厂违规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造成贺江水体遭遇镉、铊等重金属污染。黄强涉嫌受贿案已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31013/n388065530.shtml) 人们今天对于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已经远较过去要清醒得多,也深刻得多。假如一个地方的GDP提升得再高再快,而其环境状况却十分糟糕,污染严重得令人难以忍受,那么,民众也不会有任何安全感,更不用说什么幸福感了。这个百姓都懂的道理,要说还有哪一个公仆不懂,当然不过是别有用心的装糊涂而已。 贺州环保局的这名监察支队长黄强,却偏偏就敢于违抗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为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老板说情并领取排污许可证。他的别有用心,尽在满足其以权谋私的一腔贪心。只不过运用一下自己的权力影响,动动嘴皮为污染企业说一番“情”,使其获得排污“许可”,就有远超过其工薪收入的大笔“好处”纳入腰包,如此肥油,哪一个贪官舍得拒绝呢,当然就不会将党纪国法放在眼里记在心上。有道是: 精明过头偏糊涂,许可排污“贿”作主;权钱交易贪欲胀,哪管受惩牢狱苦! 黄“前支队长”要为他的贪婪付出终结政治生命和失去人身自由的沉重代价了,这是他的人生悲剧,却是法律精神的又一体现。谁都明白,假如没有司法部门的此类果断执法,我们的官场生态和自然生态都会被污染得一塌糊涂,剩下的只能是民怨沸腾、社会混沌。显然,没有坚决的反腐败斗争,就不可能实现环境和生态的切实保护,就没有百姓的安宁和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