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高中教育上学难
作者:赵国品 创作时间:2013年07月
尺寸:2472 x 3470 发布时间:201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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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政策模糊20年 高中教育是地方教育的窗口,是整个基础教育的重头戏,是未成年人进入成年人重要的成长关头。高中阶段的教育对新一代成长的影响最直接,最深刻。但是,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和提高都达到了前所没有的水平,而普通高中教育却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办学经费严重不足,乱收费累禁不止;教师严重缺编,非正常流动频繁;应试教育愈演愈烈,择校之风愈刮愈猛等等。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20年来高中教育的模糊政策——高中招生“三限”择校政策。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标准”,“学费和杂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直接管理学校的中央业务部门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确定”。在这种背景下,各地开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并且一度蔓延成风,收费标准节节攀升。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1996年12月颁布《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但却没有规定收费标准。这种乱收费的混乱状况一直到2003年才引起当局重视,当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公办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通知》,对“三限”做出了明确界定。但是,就是这个明确界定的“三限”极不严谨,在实际中无法执行到位。 “三限”是指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提出意见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为什么说这个政策是极不严谨的?是因为地方根本没有办法将这个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到位。在一个县(域)有多所高中,而且多所高中的办学水平也不一致,学校被分为二类三类等等,省级重点(示范)中学是最好的学校,“三限”可以操作到位。其他学校就无法操作。县(市)对各学校招收新生人数、分数的划分是根据区域内参加高中入学考试的总人数和一分一段人数来划定分数线的。如果学生是固定不变的,各个学校可以按照“三限”要求招生,问题是,既然“择校”,学生选择学校就读是动态的,这种情况除重点(示范)中学“一中”可以控制之外,其他二三类学校不到开学的那一天并不知道有多少学生来自己的学校报名。在很多情况下,即使在招生中老师做好了上学的工作,但到开学的那一天,这个学生也有可能到其他学校去。学校要维持生存,只得丢下这些规定,多招择校生。另外,一些乡镇的高中学校,如果按照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收费也招不到学生,因而只得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正取生人数。否则,学校将无法生存。 20年来,高中教育的这种模糊政策,导致了高中学校的大收费、滥收费和地方政府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大倒退,对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第一,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因为有了对高中的择校生收费政策,有些地方政府对高中教育不列预算或少列预算,有的地方甚至还对高中学校收取“政府调控资金”,作为财政的收入来源。高中学校的生存和运转基本依靠收取择校生的择校费来维持。社会上并不知道学校的这些苦衷,往往一味地把高额收取择校费归罪于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报纸上讨论,甚至说是商业贿赂,把高中学校妖魔化,地方物价、纠风监察、审计、财政等等部门反反复复地到高中学校清理、检查和处罚。老师们在私下说,这种情况好像是学校在和其他部门“分脏”!因为处罚之后,学校还得照样这么收费! 第二,高中招收“三限”择校政策对省重点(示范)学校极为有利,而其他普通学校难以生存。省重点(示范)学校在师资配备、校园设施上都是区域内最好的,在招生中的优势是其他学校无法比较的,因而能够招到择校生,日子当然好过,教师的待遇也比其他学校高,这使其他学校的教师千方百计要求调入重点(示范)学校。而普通学校即便是正取生也难以招满。在这种择校环境下,形成区域内重点(示范)学校一校独大,其他普通高中特别是农村薄弱高中越来越难以生存。不仅如此,高中择校制度刺激了在省域内大中城市的重点(示范)高中,他们依靠具有绝对优势的教学资源,把手伸向农村学校进行“掐尖”招生,加重了农村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搞乱了地方高中的招生秩序。同时,高中择校制度也是导致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初中阶段应试教育愈演愈烈的罪魁祸首。初中学生在中考中争分数,无非就是择上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一分值千金”是人们对“择校”最为形象的概括,因而在义务教育阶段也形成了对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的“唯分评价”。 第三,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本来就对区域内教育造成了严重不公,而高中择校政策进而又对寒门学子进入省级重点(示范)高中设置了不可逾越的“一分要千金”的障碍,与教育追求公平的原则背道而驰;同时,高中择校政策在地方的执行,实际上只是针对没有“关系”的普通老百姓,而地方只要能对学校形成任何约束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都可对学校写“条子”而减免择校费,重点(示范)中学事实上已经成为地方在教育领域的特权学校,因而这些部门或个人都极力地保护和固化这种择校制度。这也是重点(示范)学校和以重点(示范)学校为基础的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到至今仍被地方津津乐道而难以废除的根本原因。 2011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清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意见,2012年4月25日七部门又发布《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在三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教育部在2012年7月又强调,三年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择校生。今年是这个文件发布的第三年,但是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收费政策,并没有看到时间表。所以笔者要强调的是,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虽然是刻不容缓的事,同时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下一个红头文件就能做得到的事情,必须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才能落实到位。 201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