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羊肉”却用鼠肉充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3年05月
尺寸:1063 x 784 发布时间:2013-05-10
类别: 点击:2031
说明:
●戏画闲言 “羊肉”却用鼠肉充 ·吴之如·文并画 《新京报》报道,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之一是,江苏无锡犯罪嫌疑人卫某从山东购入狐狸、水貂、老鼠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添加明胶、胭脂红、硝盐等冒充羊肉销售至苏、沪等地农贸市场,案值1000余万元。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30503/n374664957.shtml) “挂羊头卖狗肉”,历来是不法奸商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惯用手法。如今不法商户依旧沿用此法,不断地将贪婪之手伸进顾客的衣兜。只是,他们用来冒充羊肉的已不是狗肉,而扩展至狐狸肉、水貂肉、老鼠肉;当然,这类假货,一概都未经检验检疫,全从暗中黑渠道搞来。他们的违法行为,不但涉及偷漏税,更严重地危害着市场的食品安全,威胁着民众的健康安危。相关部门依法打击,正是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正义之举。 不是说鼠肉就吃不得。其实,有些地方如江西、广东,鼠肉是人们喜爱的肉食,鼠肉配蛇肉烹成的“龙虎斗”成为许多餐馆的名菜佳肴。但是,进入市场营销的鼠肉从何而来,是否经过正规的检验检疫,经营者有没有工商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却是不容模糊的硬杠杠。其他肉类也一概如此。有道是: 奸商骗钱伎无穷,“羊肉”敢用鼠肉充;依法监管莫松懈,餐桌祸患岂能容。 挂羊头卖鼠肉的不法商贩,犹如一伙害人的人形恶鼠,遭到人人喊打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