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明星代言
作者:苗新和 创作时间:2013-05-07
尺寸:1562 x 2126 发布时间:2013-05-07
类别:社会生活 点击:1086
说明:
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一般理解来看,不包括做广告代言的明星。”有媒体就将此解读为“明星代言问题食品不担责”,但是,也有媒体却将《解释》的相关规定解读为“明星代言问题食品要依法追责”。到底孰是孰非?(经济参考报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