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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寺庙不得作为资产上市 禁止承包经营

作者:唐志顺 创作时间:2012年10月

尺寸:2939 x 2275 发布时间:2012-10-23

类别: 点击:2357

说明:

寺庙不得作为资产上市 禁止承包经营 2012-10-22 18:15:05 来源: 财经网(北京) 有608人参与 1 10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通过其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中央10个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制止和纠正中国寺观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 针对当前出现的佛教、道教寺庙宫观“被承包经营”、“被上市”的现象,该《意见》提出,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持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对参与、支持此类活动的党政干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意见》还要求,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各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进行排查,发现存在此类问题的,应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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