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诈骗也打“维稳”旗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2年09月
尺寸:1063 x 770 发布时间:201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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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戏画闲言 诈骗也打“维稳”旗 ·吴之如·文并画 《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正阳县一科级干部冯某,为骗取钱财伪造省政府文件。他将伪造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向辖区内各县发送传真,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各向指定账户汇入10万元“维稳基金”。冯某已被新蔡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20906/n352445683.shtml) 动乱,往往只能造成社会生产力的破坏,给人民带来灾难。因此,经济的发展、百姓的福祉,都需要社会的稳定作为保障。同时,谁也不能借“维稳”的名义容忍腐败甚至鼓励腐败保护腐败,因为极度的腐败难免造成政权的崩溃和社会的停滞乃至倒退;同样不能借“维稳”的名义否定和阻挠改革开放,因为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启动政治体制改革,就无法有效地遏制腐败、进一步解放社会生产力,社会的进步进程就会被中断。 因此,把维稳与反腐倡廉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的观点和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任何曲解维稳的涵义以求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的言行,都是对现代化建设事业十分有害的。至于像河南省正阳县冯某那样的邪念公仆,竟敢假冒“维稳”之名,伪造政府公文,行诈骗公款之实,实在是贪婪至极、狂妄至极,若不坚决依法严惩,地方上如何能有法制的立锥之地?有道是: 黑心偏裹红外衣,诈骗也打“维稳”旗;法制理应现铁面,依律处置当无疑。 只要是作恶的骗子,不管他是出于市井的地痞,还是藏于官场的败类,都依法一律拿下,社会才能稳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才能不断推向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