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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调查所长”假评选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2年08月

尺寸:1063 x 772 发布时间:2012-08-13

类别: 点击:1297

说明:

●戏画闲言       “调查所长”假评选 ·吴之如·文并画   《京华时报》报道,“中国社会调查所所长”李冬民明知卢志科等人所进行的“行业杰出贡献人物”等评选活动系虚假,仍提供中国社会调查所印章及文件供其使用并为该虚假评选活动提供便利,且以管理费的名义收取16万元,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20812/n350433729.shtml)   报道称,法院审理查明,中国社会调查所未在国家相关部门依法注册、备案。这就是说,这家“调查所”本来就有打“中国”旗号却贩团伙之私的嫌疑。其“所长”李某,向一伙骗子提供中国社会调查所印章及文件,并为他们的虚假评选活动提供便利,坐收好处,事实上参与了这一假评选诈骗活动。这样的拉大旗作虎皮的行骗方式,不只是坑了一批受害者,也因使人误以为他们是政府部门设置的正式机构,而让政府的形象和信誉遭受严重的损失。李某一伙骗子落入法网并受到严惩,正是相关部门依法治国的体现,百姓当然会拍手称快。   不过,此案的受害者们倒是需要检点一下,自己何以轻易落入诈骗陷阱。只因为受到虚荣的诱惑,对看似金光灿灿的“全国国学专家”、“年度中国杰出艺术人物”、“感动中国十大骄子”、“全国易学行业策划大师”之类的虚假荣誉称号趋之若鹜,不惜向“主办”骗子们进贡大笔“评审费”,期望用大砸金钱“买”来荣耀之冠,以抬高自己身价,这一庸俗思路和做法,恰恰给骗子们提供了谋财的抓手,最终落得个虚名未得而白白失财的下场,不啻是蒙受了一场难堪的奚落和戏耍,实在划不来啊。有道是:   “调查所长”假评选,惊天封号价却廉;批量制作卖高帽,歪脑一拍开财源。   但是,拿了不义之财就别想平安无事。“李所长”一伙诈骗巧手没有逃过法律制裁,决不是偶然失手所致,而是法制社会的必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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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所长”假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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