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民间借贷:规范监管不可缺
作者:吴之如 创作时间:2012年03月
尺寸:1062 x 798 发布时间:2012-03-31
类别: 点击:1806
说明:
●戏画闲言 民间借贷:规范监管不可缺 ·吴之如·文并画 《中国青年报》报道,借款数亿元后“跑路”的江苏常熟女老板顾春芳在上海被抓获,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一位在民间借贷公司从事“财务管理”的人告诉记者,此地民间借贷流行好几年了,这两年进入高峰,年利息40%或60%是很常见的,“90%的也有。” (新闻出处:http://news.sohu.com/20120330/n339339133.shtml) 顾春芳这名常熟女老板,“不做实业、也没有太多固定资产”,能说会道、善于结交,胆子大,胃口更大,数年间居然到处借下了总计数亿元的巨款。因为都是借的高利贷,滚雪球般越积越大的高额本息,令她再也寻不出偿还妙策,不得已仓皇出走,却也是茫茫天涯无处可逃,终于束手就擒,结束了亿万富婆的黄粱美梦。 高利贷这一畸形民间金融样式的兴起和猖獗,决不止是出现在常熟一地的怪异世象。热衷于高利借贷以致被逼得走投无路的,也绝不止顾春芳一人。前些时候有报道说,江苏泗洪这样一个贫困县有个石集乡,居然成为豪华轿车云集的“宝马乡”,不是因为这里的经济因为实业发达而起飞了,只不过是由于兴起了“全民高利贷”风潮,让许多人一夜暴富,阔了起来。当然好景不长,很快“击鼓传花”的游戏就进行不下去,资金链断裂,多少人血本无归,一贫如洗,一筹莫展。而浙江温州的民间借贷规模,早就超过了千亿元的高位。今年两会上,江苏的刘玲代表就提到一出商界悲剧:江苏的一个小企业主借了700万元的高利贷,短短两年间,利滚利就演变成了4000万元的巨额债务。两年间,他不停地打新欠条,后来逃逸。最终,他以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高利贷,成了实实在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可怕恶魔,给社会带来动荡的阴影,给百姓带来遭劫的灾难。有道是: 民间信贷现高息,法律监管岂可缺;放任自流必遗祸,金融秩序遭冲决。 高利贷不啻是民间中小企业正常发展途程中的一个无形陷阱,因而也成为整个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威胁。但是,既然银行无法保障所有的企业尤其是大批民间企业的融资需求,那么,开放民间借贷并使之纳入法制法规的严格监管轨道,就成为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考虑解决的一个紧迫课题。假如不朝这个方向作出努力,那么,不但众多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难以缓解,也使震惊天下的吴英非法集资案、顾春芳借巨款“跑路”案这类奇案的发生不会停歇。当然,这一难题的破解,需要时间,更需要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