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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夫妻一方房产变为共有免征契税

作者:唐志顺 创作时间:2011年09月

尺寸:2085 x 1676 发布时间:2011-09-01

类别: 点击:2010

说明:

财政部:夫妻一方房产变为共有免征契税 2011-09-01 15:09:04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有6881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93) 核心提示:9月1日,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此前,在婚姻法新司解出台后,全国多地开征房产证“加名税”,引发热议。目前,青岛、南京已暂停征收“加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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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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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房产变为共有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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