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超前食品”更值得警惕
作者:刘奎宁 创作时间:2011-06-09
尺寸:1688 x 1320 发布时间:2011-06-09
类别: 点击:1637
说明:
“超前食品”更值得警惕 文,周呈铭 漫画 刘奎宁 “后天”生产的食品居然摆上了“今天”的货架,食品也“玩穿越”?市民李先生就遇上了这种“怪事”。6日,他见厦门中闽百汇超市货架上摆着生产日期为“6月8日”字样的软糖,吃惊地嘀咕几句后,超市方迅速将软糖下架。李先生买下剩余的软糖,向12315投诉。生产日期,是虚假标注,还是标注错误?目前,梧村工商所正严肃调查软糖生产厂家。(6月8日《海峡导报》) “今天”竟然买到“后天”的食品,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其实,李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导报3月2日曾报道过,有市民在2月28日买到印有“3月1日”字样的“早产鸡蛋”。厦门梧村工商所12315举报服务台台长王耀荣也说,工商部门处理过不少“早产”食品。 “早产食品”曾出不穷,恐怕不只是“标注错误”那么简单吧?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些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生产日期?还有多少厂家库存着“早产食品”,等到“日期合法”再上市销售?食品“保质期”内到底能不能“保质”? 当前,一些消费者购物时,只注重食品日期是否过期。其实,食品日期“超前”更值得警惕。“日期超前”不外乎两种可能,要么是厂商篡改食品的生产日期,要么是厂商发错本来就标有超前日期的库存食品。无论哪种情况,都是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的生产日期是否属实,关系着食品安全,不容忽视。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彻查“超前食品”,给消费者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