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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拍卖黑幕-执法人员受贿拍卖

作者:吴文锋 创作时间:2010-04-07

尺寸:1102 x 1483 发布时间:2010-04-07

类别:社会生活 点击:2126

说明:

广州法官受贿案在中山审理 我市两级法院数百法官执行员旁听接受教育 漫画/吴文锋 文 中山商报/记者徐兵 实习生唐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批执行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提起公诉。按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异地审理,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承担了其中部分案子的审判工作。 昨天,原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执行长李坚涉嫌执行判决失实罪和受贿罪在我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记者了解到,近期,还将有多宗类似案件在该院审理。 庭审:现场成廉政课堂 昨天上午9点,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最大的审判庭即十三法庭就开始陆陆续续来人。到9点半开庭时,容纳三四百人的大审判庭几近满座。记者发现,旁听者主要是来自我市两级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及各个审判庭的工作人员,其中不乏庭长。副庭长级别的人物。同时,中级法院还派出工作人员对审判活动全程予以录像。看来,我市法院将这一审判活动办成了一个廉政课堂。 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广州和本市数家媒体的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持续到下午近5点,仅在中午时休庭1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公诉方指控李坚的罪名有两项,其一是受贿罪,其二是执行判决失职罪。李坚对受贿问题供认不讳,但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罪则坚决否认。 围绕第二项指控,公诉方与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之间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一位旁听的“海归派”法律界人士对记者称:“这是我在中山见到的最激烈的庭审。” 自首:受贿金额45万元 据公诉方称,李坚的受贿罪是其自首的。 2008年12月16日,李坚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自首,承认其在办案期间收受贿赂的事实。 据李坚称,早在2000年,他就在顺德一宗执行案件中受贿5万元。行贿人是广州穗和拍卖行有限公司的唐某,唐某有意拿到此案的拍卖权,经人介绍找到了执行此案的李坚。 此后,李坚和穗和拍卖行的“友情”得到进一步发展,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在经办一宗偿还欠款案中,李坚负责拍卖环市东路电子大厦其中楼层。在收受20万元贿赂后,李坚将拍卖业务再次转给穗和拍卖行。 2001年11月至12月间,李坚在经办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番禺支行申请执行番禺德宝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案中,利用担任该案执行员的职务便利,将德宝公司厂房拍卖一事交给白云拍卖行,白云拍卖行以1700多万元的价格拍给番禺某建材公司杨某。杨某给李坚20万元作为“酬谢”,因为李坚在拍卖前已为其打过招呼。 广州市中院将李坚案提交广州市检察院进行调查,在调查期间,李坚交代了自己在任职期间涉嫌受贿的全部事实。在对李坚采取强制措施以后,监察机关侦办部门共追缴赃款人民币共计2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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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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