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人大审议刑法修正案 “老鼠仓”最高判十年
作者:王元 创作时间:2008年¹´月
尺寸:3508 x 2552 发布时间:2008-08-29
类别: 点击:7880
说明: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5日上午开幕,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等五部法律案。 有些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一些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其因职务之便知悉的未公开内幕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交易,牟取非法利益或转嫁风险。这种被称为“老鼠仓”的行为,应当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为此,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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